經河南省發(fā)改委豫發(fā)改價管〔2015〕255號文件、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信價工〔2015〕38號文件批準,從2015年4月1日起對市中心城區(qū)供水價格進行調整。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〔2017〕44號文件對河南省水資源稅進行了調整,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、信陽市財政局、信陽市城市管理局價調〔2018〕27號文件對我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,具體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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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河南省發(fā)改委豫發(fā)改價管〔2015〕255號文件、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信價工〔2015〕38號文件批準,從2015年4月1日起對市中心城區(qū)供水價格進行調整。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〔2017〕44號文件對河南省水資源稅進行了調整,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、信陽市財政局、信陽市城市管理局價調〔2018〕27號文件對我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,具體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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